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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香港9月4日電 (記者 賈思玉)全國人大常委會上月31日就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作出決定,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前局長李少光4日表示,決定明確了普選特首的模式,為民主向前邁進一大步創造了條件,有助香港社會息紛止爭。他強調,反對派誣衊中央收緊香港“自治權”,是“一國兩制”變“一國一制”,完全沒有法律和事實的基礎,有必要予以撥亂反正。
中央對香港政制發展有決定權
李少光指出,根據中國憲法,中央具有決定特區實行的制度的權力,裡面包括了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在內的政治制度,正是中央通過《基本法》明確了特區可以普選行政長官,人大常委會更是在2007年通過決定明確了普選特首最早可於2017年實施。
“在香港社會對普選的有關討論出現偏離《基本法》規定的傾向時,中央有權力予以糾正。”李少光說,這次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就是中央對特區內某些人士言論和做法的糾偏,要讓整個社會對普選特首的討論回到基本法的正軌上來,這既是中央的權力,亦是中央必須履行的憲制責任。
他指,中央可以決定特區政治體制的權力,是“一國兩制”成功落實的保障,是香港繁榮穩定和全體港人根本福祉的基礎,是香港民主發展最可靠的源泉。中央行使憲制權力、履行憲制責任,其出發點和目的就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事實證明人大決定可保持香港繁榮穩定
李少光表示,這次有關普選特首的爭議並非香港社會首次對政制發展有所爭論。僅回歸以來,在關於2007/08兩個選舉辦法的修改、普選時間表、2012年循序漸進修改選舉辦法上均在香港社會引起了較為廣泛和深入的討論。
他說,每一次僵持不下時,都是中央出手,以負責任的態度作出決定,息紛止爭,為香港政制進一步發展、經濟複蘇、民生改善創造必要條件。
他說,這次人大決定允許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全港500萬合資格選民將有史以來第一次實現一人一票直接選舉香港最高級別領導人的權利,這是香港民主發展的歷史性飛躍,也為立法會全體議員實現普選產生創造了條件。
人大常委會也要依法履行憲制責任
李少光認為,針對目前香港社會部分人士和團體提出的偏離基本法的主張,人大常委會為促進香港社會凝聚共識,順利實現2017年普選特首,必須行使憲法和香港基本法賦予的憲制權力,履行必須履行的憲制責任,對普選的核心問題作出決定。
他指出,如果人大常委會接受了所謂的“國際標準”、“公民提名”、“三軌制”,才是真正地違反基本法的行為。人大常委會也要在法律範圍內行使職權,憲法和基本法都沒有授權人大常委會可以作出接受這些主張的權力。
他續指,反對派不斷拋出不符合基本法的政治主張,目的就是把香港的普選定位為國家層面的選舉,把特區這個地方行政區域的行政長官的選舉轉變為國家層級的領導人選舉。最終目的就是要擺脫中央,把香港變為獨立政治實體,香港就有可能從中國分裂出去。
李少光說,面對這種違反憲法和基本法的做法,人大常委會當然要從法律上予以回應,這不是什麼中央收緊香港“高度自治”權的問題,而是要從法律上對錯誤的做法予以正本清源、撥亂反正。(完) (原標題:人大代表李少光:污衊香港變“一國一制”完全無法律事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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